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
(1 )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
需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判定标准。
( 2 ) 安全技术交底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交底活动进行监督。
1 ) 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并桉工种分部分项交底,逐级交到施工作业班组的全体作业人员,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施工条件(包括外部环境、作业流程、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交底。
2 )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工序施工前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直接交底。
3 ) 安全技术交底应及时组织,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交底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各持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 3 ) 现场安全管理
1 )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相关要求,在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 、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
2 ) 警示标志。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 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① 项目进场时,依据项目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结果,在施工现场主通道部位设置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② 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 )应定期对现场危险源进行再识别,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危险源公示牌上及时更新。
③ 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时,在对应施工区域通道口或醒目位置张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责任公示牌。
3) 现场监督。项目部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 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
4 ) 组织验收。对于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 , 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5 ) 险情处置。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6 ) 档案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将 专项施 工方案及审核 、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 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7 ) 项目应按照《关于印发起重机械 、基 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 建安办函[2017]12号 )要求,制作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并严格贯彻执行。